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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办公室关于选拔2016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4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通知》(云教外〔2016〕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通知》(云教外〔2016〕192号)以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丽师政发[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要求,首先个人提出申请,所属系(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于6月22日前上报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然后报学校审批。若公派出国人员是科级及以上干部,还需报学校党委审批。

个人申报需认真阅读相关选拔简章和申报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时须附系(部)、部门的推荐意见。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整理,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项目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7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必须按期出国留学,必须遵守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需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联系人:杨文良

联系电话:0888-3196008

外事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通知_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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