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启动参训人员的推荐、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我校分配名额:3名。
二、培训相关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系(部)负责。
三、培训时间、地点、学员条件、培训内容等事宜详见附件1。
四、操作流程:教师个人报名、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进行推荐、受推荐教师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结业证书到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凭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结业证书复印件报账。
五、相关要求:请有意愿参加培训的教师于2016年6月30日11:00前将2016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附件3)提交到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暂时只需提供电子版,发送到51033569@qq.com)。
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2016口语提高培训班通知
附件2:2016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3: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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