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云教外[2016]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云教外[2016]14号以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丽师政发[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申请办法
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属系(部门)提出意见,在上级部门受理申请时间开始10天以前上交到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对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然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同意后再通知个人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申报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阅读相关选拔简章和申报指南,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时须附系、部的推荐意见。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整理,提交1式2份,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项目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完善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审、学校审批,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申请和选拔。若公派出国人员是科级及以上干部,还需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外事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120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_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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