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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暨丽江师专第二季度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师生: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广泛宣传。需要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二季度职业资格鉴定的考生,请认真按照以下要求报名考试。

一、职业资格鉴定第二季度报名各项事宜

(一)报名对象:在校所有师生

(二)报名工种:公共营养师、育婴师、茶艺师、评茶员、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摄影师

(三)报考级别:

1.四级(中级);

2.三级和二级(高级,从事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已取得四级合格证的考生)。

(四)上报考试计划:

1.本校教职员工

请于4月8日17:00之前将考生信息表(见附件二)发至155177163@qq.com邮箱。

2.本校学生

(1)上报计划以班级为单位;

(2)请各班班长做好统计工作,并将本班的考生信息表(见附件二)于4月8日17:00之前发至155177163@qq.com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处理。

(五)照片的采集:

1.电子版证件照,小于20k,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例如123456789123456789+张三.jpg”。

2.电子版照片于4月8日17:00之前发至155177163@qq.com邮箱。

(六)正式报名:

1.本校教职员工

于5月15日17:00之前到图书馆三楼309室找巨洪军领取、核对考生信息。

2.本校学生

各班班长于5月15日17:00之前到图书馆三楼309室找巨洪军老师领取考生信息表,考生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

二、职业资格鉴定第二季度考试各项事宜

(一)理论考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00

(二)实作鉴定时间:6月25日下午至6月26日

(三)考试及培训地点:考生在30人及以上在我校培训考试,低于30人的在其它考点培训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全省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费用

全省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费用等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如有疑问,请来人来电咨询,0888-3196085,图书馆3楼309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办公室。

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4日

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二:2016年丽江师专第二季度职业资格鉴定考生信息表.doc

上一条:关于统计教师参与地方社会化服务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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