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学校“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经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委员会第36次党委会审定。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各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已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特向广大教职工征求意见建议。
请广大教职工认真阅读学校“十三五”各专项规划,针对各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主要内容、与总体规划的切合度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310324920@qq.com。
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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