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提前做好学校2012年的设备购置计划,请各系、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本系、部2012年的设备购置计划,于2012年1月13日下午16:00时以前报到国资处,由国资处汇总并报请学校批准后统一进行采购,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注:请将办公设备和实验室设备分别进行填报,设备清单上请注明详细的规格型号、数量、预算及经费来源、有无场地、有无使用条件(如水、电、网络等),必需明确具体的管用人员,申购表可自行设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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