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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参加2017年丽江市“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我校参加2017年度丽江市“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系、部(工会小组)要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 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系部推荐等多种方式, 逐级择优推荐。要通过活动开展,寻找推荐出包括孝老爱亲、夫妻和睦、教子有方、勤俭持家、移风易俗、情系国防、勤劳致富、诚信创业、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在内的各类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更具广泛性、代表性。要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用看得见、摸得着、用身边的榜样教育引领广大师生,动员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发芽、培育起来。

二、材料申报

申报工作包括:

1. 提供2000字左右的候选家庭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高度概括,须为doc文件,文字内容包括××家庭、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家庭主要事迹,便于宣传展示(请勿添加图片)。

2. 填写《丽江市“最美家庭”推荐表》。表格内容须填写真实, 一式两份,其中家庭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

3. 提供3张以上不同场景jpg格式的“最美家庭”全家福图片。大小不得小于2M,尺寸不得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4.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15日。

同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发送至校工会704431729@qq.com

联系电话:3196019

电子邮箱:704431729@qq.com

附件:2017年丽江市“最美家庭”推荐表.doc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工会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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